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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意信息:独立董事韩玲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玲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的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的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能。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韩玲,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22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9次,未列席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本着勤勉、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对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出席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充分阅读会议材料的前提下,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与业务开展需要,对2024年度与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定期报告的财务情况进行沟通询问,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审查公司总经理、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资格,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品德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2、本人密切关注和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一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2024年,公司共披露文件181份,保证投资者能有效获得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实施进展,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由证券投资部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在官方网站专门开设了投资者关系模块,并设置了投资者联系电话与邮箱,保证了与投资者的顺畅沟通,及时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解答与响应。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生产经营情况及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日常治理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时刻关注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舆情及公司经营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披露程序进行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长张成康先生、董事刘伟超先生、董事刘国华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在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审议前,充分阅读了会议材料,完全了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原则与调整方式、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离职及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情况等,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助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持续学习,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交流与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玲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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