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610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9,12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094,409.4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9月17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4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90,2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6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999,984.5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392,924.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8,607,060.03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2月2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6,491,742.4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30,549,058.41元,本年使用45,942,684.03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655,868.1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588,094,409.47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634,859.99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430,549,058.41 |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 | 80,000,00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0,180,211.05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 2,419,647.65 |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160,000,000.00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45,942,684.03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 160,00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306.57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6,655,868.10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46,655,868.1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5,286,983.43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88,607,060.03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818,968.02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0.00 |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 | 151,000,00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3,426,028.05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 3,861,055.38 |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151,000,000.00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0.00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 153,00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00.00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45,286,983.43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145,286,983.4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账号26603100000967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182485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11155000000947893)。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 | 266031000009674 | 6,515,879.54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1824854 | 1,553,944.80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435749 | 29,382,876.39 | 活期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11155000000947893 | 9,203,167.37 | 活期 |
合计 | 46,655,868.10 |
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8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预期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90天 | 80,000,000.00 | 1.30-2.14 | 2024-12-05 | 2025-03-05 |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395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94266)。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2963956 | 1,195,609.58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494266 | 144,091,373.85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2968522 | 0.00 | 活期 |
合计 | 145,286,983.43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153,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预期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结构性存款338天 | 153,000,000.00 | 1.50-2.10 | 2024-11-27 | 2025-10-31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1 年 10月 14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22
年8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3 年 2月 22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88,094,409.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942,684.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6,491,742.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 | 否 | 503,940,300.00 | 503,940,300.00 | 45,942,684.03 | 476,059,102.37 | 94.47 | 进行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 | 否 | 96,031,700.00 | 84,154,109.47 | 432,640.07 | 0.51 | 进行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9,972,000.00 | 588,094,409.47 | 45,942,684.03 | 476,491,742.4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99,972,000.00 | 588,094,409.47 | 45,942,684.03 | 476,491,742.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 (2)国家一类新药 CPT 产业化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749,12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99,97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1,877,590.53 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8,094,409.47 元;(2)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20,948,387.84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179,200,928.37元,项目名称为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 API&CDMO),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10 号专项报告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附表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88,607,060.0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 | 否 | 294,999,984.56 | 288,607,060.03 | 0.00 | 0.00 | 0.00 | 进行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4,999,984.56 | 288,607,060.03 | 0.00 | 0.00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94,999,984.56 | 288,607,060.03 | 0.00 | 0.00 | 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