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地保障了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监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21项议案。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案 |
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4.19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2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7.2 |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的议案》 |
3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8.26 | 1.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4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0.22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1.12 |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11.22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7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12.10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议案、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通过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