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821号武汉海特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海特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海特生物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特生物制药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特生物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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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610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9,12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877,590.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094,409.4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9月17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4号文《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90,2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56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999,984.5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392,924.53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8,607,060.03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2月2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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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6,491,742.4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30,549,058.41元,本年使用45,942,684.03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655,868.1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588,094,409.47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634,859.99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430,549,058.41 |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 | 80,000,00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0,180,211.05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 2,419,647.65 |
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 0.00 |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160,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 0.00 |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45,942,684.03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 160,00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306.57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6,655,868.10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46,655,868.1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5,286,983.43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88,607,060.03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818,968.02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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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元) |
减:以前年度理财产品的支出 | 151,000,00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3,426,028.05 |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 3,861,055.38 |
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 |
赎回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151,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 | |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 153,00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00.00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45,286,983.43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145,286,983.4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账号26603100000967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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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账号42142108201200182485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8111501012000998470)(已于2023年销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11155000000947893)。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 | 266031000009674 | 6,515,879.54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1824854 | 1,553,944.80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435749 | 9,382,876.39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552337002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1501012000998470 | 0.00 | 已销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11155000000947893 | 9,203,167.37 | 活期 |
合计 | 46,655,868.10 |
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552337002)系募集资金专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35749)的子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8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预期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90天 | 80,000,000.00 | 1.30-2.08-2.14 | 2024-12-5 | 2025-3-5 |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账户明细如下:交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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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395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94266)。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2963956 | 1,195,609.58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494266 | 4,091,373.85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16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17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18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19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20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21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 266011000313920022 | 20,000,000.00 | 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421421082012002968522 | 0.00 | 活期 |
合计 | 145,286,983.43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账号421421082012002968522)为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313920016、266011000313920017、266011000313920018、266011000313920019、266011000313920020、266011000313920021、266011000313920022)系募集资金专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266011000494266)的子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153,000,000.00元,
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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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预期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 | 结构性存款338天 | 153,000,000.00 | 1.50-1.90-2.10 | 2024-11-27 | 2025-10-31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1 年 10月 14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22年8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3 年 2月 22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太平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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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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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编制单位: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期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国家一类新药产业化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未产生单独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股款以人
民币缴足,计人民币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不含税)
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年月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汉
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元,项目名称为
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期项目(),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年月日出具的众环专
字()号专项报告鉴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58,809.44 4,594.27
47,649.17
(1)(2)(3)(2)/(1) 50,394.03
47,605.91 CPT 9,603.17 43.26 否不适用不适用否否不适用不适用否 进行中进行中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承诺投资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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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否不适用不适用否29,500.00 28,860.71 0.00 0.00 进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