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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海特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三)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四)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五)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成果、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有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

(三)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审计成果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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