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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2024年度,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1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5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1日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日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相关程序和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按要求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积极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面对公司的发展需求,监事会将主动求变,持续提升监督治理能力,强化监督效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履职成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迈向新台阶。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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