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7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9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7.83万股,授予价格为25.24元/股(调整后)。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7万股,授予价格为25.24元/股(调整后)。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归属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61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范围: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含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 净利润增长率B (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 |
目标值(Am)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 | 10.00% | -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 | 20.00% | 10.00% | 5.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4年 | 20.00% | 15.00% | 10.00% |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20.00% | 10.00% | 5.00%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20.00% | 15.00% | 10.00% |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当A≥Am或B≥Bm
当A≥Am或B≥Bm | X=100% |
当A<Am且B<Bn
当A<Am且B<Bn | X=0 |
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 | X=7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各归属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2年5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9)。
(三)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四)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九)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一)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历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
2022年7月5日 | 25.24元/股 (调整后) | 345.90万股 | 227人 | 11.40万股 |
2023年6月9日 | 25.24元/股 (调整后) | 11.40万股 | 2人 | 0 |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30人变为227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6万股调整为504.5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3.10万股调整为441.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其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8.80万股调整为357.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7.40万股调整为345.90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6.61元/股调整为26.25元/股。
2、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6.06元/股。
3、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74,100股进行作废处理。
4、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5.71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00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1人调整为207人。
5、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5.24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80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7人调整为199人。
五、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0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9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83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0万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30%。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5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500348号),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为48.97%,高于目标值(Am)20%;净利润增长率B为66.93%,高于目标值(Bm)15%,达到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首次授予部分有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余19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次归属比例均为100%。 | ||||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9日,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500348号),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为48.97%,高于目标值(Am)20%;净利润增长率B为66.93%,高于目标值(Bm)15%,达到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
归属安排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 净利润增长率B(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 ||||||
目标值(Am)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20.00% | 10.00% | 5.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20.00% | 15.00% | 10.00% | |||||
各归属期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当A≥Am或B≥Bm | X=100% |
当A<Am且B<Bn | X=0 |
其他情形 | X=7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次归属比例均为100%。 | ||||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2、首次授予可归属数量:978,300股
3、首次授予可归属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价格:25.2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核心骨干(199人) | 326.10 | 97.83 | 3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6月9日
2、预留授予可归属数量:57,000股
3、预留授予可归属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25.2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陈育宣 | 中国 | 董事长 | 5.00 | 2.50 | 50% |
陈晟 | 中国 | 子公司恒赫鼎富(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6.40 | 3.20 | 50% |
合计 | 11.40 | 5.70 | 5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可归属的201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任职期限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201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20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二、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首次及预留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035,3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至多增加1,035,3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限售期将届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第三个等待期将届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