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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5-071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拟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五期

股权激励”)。第五期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

497.6万股,授予对象总人数为803人,授予价格为14.30元/股。

2、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确定的803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总量进行调整,激励总人数由803人调整为797人,激励总量由497.6万股调整为496.6万股。(2)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7.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4.30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激励总量由

496.6万股调整为595.92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28日为授予日,按11.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97人激励对象授予595.9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第五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7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88.60万股,授予价格为11.2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6月2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

4、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70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处于离职交接期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合计7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93,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19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

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93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处于离职交接期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合计70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24,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暨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

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

面对日益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行业调整阶段竞争加剧,公司面临严峻的国际贸易摩擦风险与不确定性。公司虽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快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但美国作为公司重要销售市场之一,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及汇率的波动预期仍将使公司整体业绩承压。公司于2022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原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相匹配,若继续实施原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有可能出现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导致负激励的情形,违背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不利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战略,经过慎重考虑,拟调整本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为达到激励目的,本着客观认识、务实评估的原则,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暨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经调整后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挑战性和增长性,也客观反映外部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的现状,能进一步激励员工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

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调整前: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8.00亿元; 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0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78.20亿元;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90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88.40亿元; 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20亿元;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2.00亿元; 2025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3.20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调整后: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2.00亿元;(Am) 2025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3.20亿元;(Bm)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营业收入(A)A≥AmX1=100%
Am>A≥Am*80%X1=A/Am*100%
A<Am*80%X1=0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净利润(B)B≥BmX2=100%
Bm>B≥Bm*80%X2=B/Bm*100%
B<Bm*80%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X取X1和X2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业绩考核内容的优化,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所作的合理调整,更全面地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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