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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经核查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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