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9债券代码:123157 债券简称:科蓝转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安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6人,代表股份数为65,515,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6934%。其中,中小
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83人,代表股份数为3,895,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61,620,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3人,代表股份数为3,895,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42%。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768,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1%;反对690,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3%;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4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11%;反对690,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54%;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75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8%;反对696,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8%;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97%;反对696,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45%;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7%。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76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5%;反对68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2%;弃权6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08%;反对68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27%;弃权6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74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93%;反对692,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3%;弃权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05%;反对692,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21%;弃权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4,709,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4%;反对7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2%;
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016%;反对7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94%;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1%。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06,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6%;反对8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8%;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5,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476%;反对8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77%;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7%。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730%;反对84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58%;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94%;反对84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95%;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1%。
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304,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42%;反对2,12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5%;弃权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3,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25%;反对2,12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99%;弃权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77%。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068,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3%;反对3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0%;反对3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2%;弃权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8%。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5,07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8%;反对3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0%;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40%;反对3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0%;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许桓铭律师和曹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