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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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