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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孙强外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4月29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A栋42层会议中心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97,676,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9,221,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8,455,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海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强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97,42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2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204,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38%;反对2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李娜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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