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100Z065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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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100Z0657号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孚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孚信息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中孚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孚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孚信息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孚信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100Z0657号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准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骁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祁振东 | |
2025年 3月28日 |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7号文核准注册,公司于2024年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851,621股,每股发行价为14.4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999,988.29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569,859.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1,430,128.3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4]00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96,518,113.85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1,177,964.58元;(2)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4,058,096.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8,560,051.19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252,870,077.13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714,210.16元,手续费支出861.85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57,583,425.4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4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 8112501011401544992 | 36,723,737.1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371899991013001307355 | 29,010,738.1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76010100101715521 | 90,907,922.32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 86611029101421037835 | 54,517,441.23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 | 812020200701772 | 22,115,648.8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 | 755951279710001 | 24,307,937.68 |
合 计 | 257,583,425.44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8,560,051.1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531.3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907号)。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零。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7,583,425.4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投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8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中孚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孚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1-1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1,430,128.3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058,096.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8,560,051.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 否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79,529,292.15 | 151,006,417.98 | 62.92%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 否 | 163,000,000.00 | 163,000,000.00 | 25,372,583.78 | 49,481,439.82 | 30.36%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 否 | 88,430,128.32 | 88,430,128.32 | 19,156,220.98 | 38,072,193.39 | 43.05%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1,430,128.32 | 491,430,128.32 | 124,058,096.91 | 238,560,051.19 | 48.54% |
1-3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91,430,128.32 | 491,430,128.32 | 124,058,096.91 | 238,560,051.19 | 48.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尚在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14,117.8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3.59万元。其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0907号《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14,117.8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3.59万元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2、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关于中孚信息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银行存款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12.64万元,并定期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
1-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零。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7,583,425.4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