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6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即:收购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现名为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98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030,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4名,对应4个证券账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情况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号),同意公司向巫少峰发行11,309,030股股份、向朱小燕发行9,693,454股股份、向颜永洪发行2,299,088股股份、向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491,300股股份购买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24,792,872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5日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69,845,954 股。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8,564,102股,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50,000股,于2025年6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5,804,3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2,555,7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973,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56,582,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类别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股份限 售承诺 | 1、巫少峰 2、朱小燕 3、颜永洪 4、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本人/本单位因本次重组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在利润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若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 1、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2021年-2024年)累计业绩实现金额13,453.97万元,业绩完成率为82.04%,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对应业绩补偿金额为7,005.79万元,公司拟1元价格回购承诺方应补偿对应股份数5,804,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已经完成。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未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98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其中,本次解除股份限售涉及公司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030,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4名,对应4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持有人姓名 |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1 | 巫少峰 | 9,277,525 | 9,277,525 | 2,319,381 |
2 | 朱小燕 | 7,952,164 | 7,952,164 | 7,952,164 |
3 | 颜永洪 | 1,428,443 | 1,428,443 | 1,428,443 |
4 |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30,440 | 330,440 | 330,440 |
合计 | 18,988,572 | 18,988,572 | 12,030,428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5,973,133 | 5.38% | -12,030,428 | 13,942,705 | 2.89% |
高管锁定股 | 293,347 | 0.06% | 6,958,144 | 7,251,491 | 1.50% |
首发后限售股 | 18,988,572 | 3.94% | -18,988,572 | - | 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6,691,214 | 1.39% | - | 6,691,214 | 1.3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6,582,623 | 94.62% | 12,030,428 | 468,613,051 | 97.11% |
三、总股本 | 482,555,756 | 100.00% | - | 482,555,756 | 100.00% |
注1: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弘信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