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5-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915,823.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3,861,155.59元,减当
年派发现金股利5,133,752.16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811,579.6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68,033,129.61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579,130.6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11,145,932.8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7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章所述现金分红金额”,公司2024年使用现金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29,995,673.82元,上述回购股份1,509,600股已于2024年5月6日注销;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5,133,752.16 | 15,694,061.1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995,673.82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915,823.75 | 12,555,711.78 | 89,710,175.68 |
研发投入(元) | 27,684,713.09 | 26,479,315.09 | 24,806,910.48 |
营业收入(元) | 409,439,142.53 | 399,509,326.59 | 518,197,303.0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4,811,579.6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0,579,130.6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827,813.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995,673.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883,312.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823,487.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78,970,938.66 |
研发投入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5%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公司也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7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章所述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2024年使用现金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额金额为29,995,673.82元,上述回购股份1,509,600股已于2024年5月6日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今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