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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2024年,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在任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绩平稳发展的目标。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3/27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4/26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6/17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8/22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10/22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八)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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