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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源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李宏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附件:

李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生,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4年9月期间任职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任职于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起至今担任四川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李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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