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36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减少33人。注册会计师中,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天衡所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玉勤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
顾春华先生,注册会计师,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春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 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军 | 2024年1月15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 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拟续聘天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天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天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