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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越、吴劲松、尹波)。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4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0名激励对象1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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