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万通智控: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审计机构选聘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审计机构履职的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