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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3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文签发日为2023年3月28日的《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926,16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0.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7.14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64,12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235,868.7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83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107,707.7458,923.59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27,707.7478,923.59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 本次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投资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同和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海燕 鄢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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