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27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2 | 2024年4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3、《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3 | 2024年4月2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2024年7月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5 | 2024年7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 |
7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 2024年12月2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2、《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
2024年度,监事会不存在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24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2024年度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收购行为,亦未发生其他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对外投资的程序合法,投资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和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202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实
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2021-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9、其他监督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2号),公司已根据厦门证监局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监事会严格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三、2025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实时关注并学习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和监事会自身履职能力。
(二)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率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和审议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积极防范经营风险。
(四)忠实勤勉履职,维护股东权益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