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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劲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劲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42,698,113.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为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募集资金发生额(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246,000,0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3,301,886.7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640,786.78
减:累计支付及置换的中介费用1,066,366.43
加:利息收入1,965,448.6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72,956,408.6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于2024年1月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2024-00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专户余额(元)用途
新劲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4626700001300069414650,425,817.53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宽普科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800102101201000015218,807,131.84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新劲刚

新劲刚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5880010210120 100001359113,723,459.31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合计172,956,408.68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作为实施地点。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6,366.43元置换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并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4-12-31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163.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64.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064.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7,220.0017,220.00120.91120.910.7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380.006,943.176,943.176,943.17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600.0024,163.17(注1)7,064.087,064.0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24,600.0024,163.177,064.087,064.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未开始产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作为实施地点。(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6,366.43元置换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注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并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4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368,253.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31,746.78元。注2: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及建设周期延长至48个月。注3: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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