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公司榄核总部D栋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贤庆先生、梁超先生、曾亚敏女士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