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3,08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1,501,632.5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64,052.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64,437,580.36元。2021年6月2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将扣除保荐承销费14,815,016.33元(含税)后的余额1,466,686,616.25元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6,443.76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 30,538.24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92,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9,259.3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8,5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64.8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存储方式 | 资金用途 |
中信银行溧阳支行 | 8110501011901681169 | 2,836.02 | 活期 |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50740180806909505 | 140.70 | 活期 |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 | 125914319110008 | 1,688.17 | 活期 | 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
合计 | 4,664.89 |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天目湖大道100号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于本文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进行披露。除相关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或以上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的情形,已在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中进行具体说明。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6,443.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41.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038.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04,298.68 | 104,298.68 | 11,985.22 | 30,352.21 | 29.10%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 否 | 13,645.08 | 13,645.08 | 56.03 | 186.03 | 1.36%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500.00 | 28,500.00 | - | 28,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6,443.76 | 146,443.76 | 12,041.25 | 59,038.24 | 40.3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46,443.76 | 146,443.76 | 12,041.25 | 59,038.24 | 40.3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中的GIL募投部分厂房主体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产线安装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因该产线是国内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GIL非标产线,大量设备都是定制化专用设备且部分核心、专用装备需要自研、自制、调试、生产和试验环境优化、试生产需要一定时间。同时由于新产线在设计时一定程度上衔接了老产线的部分生产流程、制造工艺、工序流转等,考虑到新老产线融合问题,仍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磨合和调整。智慧模块化变电站募投部分厂房已封顶并通过竣工验收,已完成产线功能布局和工艺布置,主要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完成,部分设备正在进厂安装。因公司智慧模块化变电站产品涉及产线使用“GIS开关和变压器一体化”核心技术,与传统GIS开关和变压器分开布置的方式产生较大变化,产线涉及的不同工序和模块之间如变压器模块、GIS模块、GIT模块、预制舱模块等协调配合较为复杂,后续还需完成产线调试、生产和试验环境优化、试生产等工作,预计仍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已变更至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整体方案设计已经完成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已完成方案公示。项目现场土地平整、围挡、临时水电等工作已经完成,开工和建设手续当前正在办理中,但仍有部分工作需与规划等部门进一步对接、沟通和调整,尚需一定时间。目前公司正就研发中心未来拟开展的研发项目进行整体规划、部分调整和立项。公司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79 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溧阳煤建路证券营业部等购买了92,000.00万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已变更至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型先锋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作为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用于募投项目“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的资金拨付和使用。同时,注销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和“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原计划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24个月,因宏观经济环境、生产设备非标定制化水平、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等原因,“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12月31日。相关具体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在上述情形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通过审慎评估分析,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将“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在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并在理财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情形。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均已转回募集资 |
金专户,后续新增现金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