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5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向公司发出《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吴丰礼先生因不再担任公司股东永新县达晨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曾用名: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新达晨”)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永新达晨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吴丰礼先生通过一致行动关系享有永新达晨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已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拓斯达53,5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6.21%,已不再通过永新达晨间接享有其对应的4.43%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2020年5月26日,公司收到并已披露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丰礼先生因解除与永新达晨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享有通过永新达晨持有的4.43%公司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除该次权益变动外,吴丰礼先生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及公开增发股票上市累计被稀释的权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基于上述,吴丰礼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减少
9.2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后持股 数量(股) | 变动时上市 公司总股本 (股) | 变动后持 股比例(%) | 变动比例 (%) | 备注 |
2017 年 2 月 9日 | 29,019,700 | 72,467,827 | 40.04 | 0 | 新股上市 | |
2017年 7 月 10日 | 52,235,460 | 130,442,088 | 40.04 | 0 | 转增 | |
2018年6月19日 | 增持 | 52,664,460 | 130,442,088 | 40.37 | 0.33 | 增持 |
2019年5月22日 | 增持 | 53,395,800 | 130,442,088 | 40.93 | 0.56 | 增持 |
2019年 6 月 21 日 | 被动稀释 | 53,395,800 | 131,869,088 | 40.49 | -0.44 |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
2019年11月22日 | 增持 | 53,564,000 | 131,869,088 | 40.62 | 0.13 | 增持 |
2019年 11月 28 日 | 被动稀释 | 53,564,000 | 147,934,337 | 36.21 | -4.41 | 公开增发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吴丰礼 | 合计持有股份 | 60,115,100 | 40.64% | 53,564,000 | 36.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115,100 | 40.64% | 53,564,000 | 36.2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60,115,100股,其中:直接持有53,564,000股,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永新达晨表决权的股份6,551,1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吴丰礼先生已按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吴丰礼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