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智能环境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为拓斯达智能环境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1日
(3)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2号1栋401室
(4)法定代表人:毛勇军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洁净室、无菌净化、暖通空调、水处理、工业信息化与控制、机电设备、电子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建筑施工;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拓斯达智能环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877.55 | 18,209.34 |
负债总额 | 10,273.83 | 14,443.2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273.83 | 14,443.2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所有者权益 | 3,603.72 | 3,766.14 |
营业收入 | 13,042.52 | 1,206.48 |
利润总额 | 2,574.11 | -127.59 |
净利润 | 1,957.84 | -127.5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在计划担保总额的范围内,董事长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智能环境,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拓斯达智能环境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及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智能环境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及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7%;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810.92万元(以上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