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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结果公告暨复牌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9-10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结果公告暨复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增发1,606.524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已于2019年11月13日(T日)结束。

2、根据2019年11月11日(T-2日)公布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18日(T+3日)17:00前将其补缴余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缴付申购定金账户)。

3、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1月18日(T+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开增发16,065,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99,974.54元(含发行费用)。

根据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次发行除去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增发

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的配售比例,并在保证网上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二者比例趋于一致。根据实际申购情况,网下A类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100%,网下B类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47.335819%,网上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47.335870%。

二、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网上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户数为2,017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的户数为1,332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下A、B类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共8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符合规定的网上、网下有效申购统计结果如下:

类 别有效申购户数(户)有效申购股数(股)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
原股东优先认购2,0171,616,314
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网上申购1,33213,354,435
网下A类投资者申购47,550,000
网下B类投资者申购41,220,000

三、发行与配售结果

1、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通过网上“370607”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100%,优先配售股数1,616,314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6%。

2、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370607”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47.335870%,配售股数:

6,321,43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35%。

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A类投资者申购配售比例为100%,配售股份为7,55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7.00%。

网下B类投资者申购配售比例为47.335819%,配售股份为577,49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

所有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补缴款金额列示如下: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账户分类网下获配股数(股)需补缴金额(元)
1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3,700,000119,702,000.00
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锐进58期源乐晟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1,380,00044,667,840.00
3东莞市仁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A1,240,000-
4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1,230,00039,812,640.00
5鹏华资产-招商银行-鹏华资产锐进5期源乐晟全球成长配置资产管理计划B213,0114,977,025.06
6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源乐晟精选定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165,6753,871,010.50
7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源乐晟-晟世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142,0073,318,003.22
8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56,8021,298,208.92
合计:8,127,495217,646,727.70

注:1、东莞市仁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额缴付认购资金,无需补缴款。

2、网下配售部分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产生的2股零股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包销。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投资者认购后的零股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包销。

四、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99,974.54元(含发行费用)。

五、网下申购部分补缴款安排

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11月18日(T+3)17:00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缴纳的申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缴纳申购定金账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主承销商邮箱cmsecm@cmschina.com.cn发送划款凭证,邮件确认电话:0755-23189776。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拓斯达增发”+“投资者A股账户号码(深圳)”,如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拓斯达增发0123456789”。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证券账户号码是主承销商认定补缴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账户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819589051810001
收款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收款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8584001627
收款银行查询电话0755-83754824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及缴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补缴申购款。

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1月18日(T+3日)17:00时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股票将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包销。

六、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实行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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