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拓斯达: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5.5万股限制性股票,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2.3万股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36名变更为132名,其中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00名变更为9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36名变更为34

名;其中,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万股变更为97.7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0万股变更为192.7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132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5月13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97.7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192.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