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拓斯达公开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拓斯达公开增发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