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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7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9-021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周润书、李迪、钟春标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朋、尹建

桥、兰海涛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朋、尹建

桥、兰海涛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朋、尹建

桥、兰海涛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拟聘任方先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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