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9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