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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持有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自行进行管理。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2)。截至2017年6月28日收盘,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06,300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成交金额为39,981,951.50元人民币,成交均价为98.405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将决定是否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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