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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暨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暨公司对外投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17日签订了《协议书》,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并由江苏拓斯达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2018年11月22日,江苏拓斯达通过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竞得了苏吴国土2018-WG-5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8年11月30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近日,江苏拓斯达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宗地编号:苏吴国土2018-WG-57号出让宗地面积:大写陆万叁仟叁佰壹拾柒点伍平方米 (小写63317.5 平方米)

坐落:开发区吴淞路南侧、郭巷大道东侧出让年限:50年用途: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5%,≤20%出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贰拾柒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2127468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元整(小写336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建设周期:2019年12月6日之前开工,2021年12月6日之前竣工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的顺利开展,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及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加强在长三角、京津冀区域服务客户的快速反应能力,

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

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

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后续与该项目有关事项如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协议终止、协议履行出现重大变化、协议履行完毕等事项,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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