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8年11月18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自2018年11月18日起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安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招商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蔡晓丹女士、徐磊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蔡晓丹女士、徐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蔡晓丹女士,硕士研究生,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CPA非执业会员资格。主要负责或参与了方大集团、川大智胜再融资以及明阳电路、太辰光、科信技术、可立克IPO等项目。
徐磊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CPA非执业会员资格。主要负责或参与了大湖股份、丹邦科技、好想你再融资以及法兰泰克、好想你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