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吴丰礼、黄代波、任俊照、朱亮、周润书、钟春标、李迪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杨双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