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并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松山湖管委会”)拟签订《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或“本协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该全资子公司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松山湖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约3.5亿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公司与松山湖管委会于2018年8月3日共同签署了《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公司将对后续意向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是否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一)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松山湖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营造更好的研发环境,吸引国内外更多优秀的研发人才,对提升研发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1、该项目目前达成投资意向,未来能否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目所涉地块需松山湖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推出市场公开出让,存在协调不成,无法推出市场公开出让的风险;
3、该项目所涉地块以向社会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公司可能存在竞拍不成的风险;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如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后续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签署后续正式投资协议、无法签署后续正式投资协议等事项,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项目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