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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8年 5 月 3 日下午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任俊照、朱亮、李迪、周润书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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