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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7 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0,895,587.41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69,515,020.49 元,盈余公积金为 34,760,947.52 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总股本 130,442,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6,088,417.6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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