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7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