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 年 6 月 5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朱亮、任俊照、李迪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吴丰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选举及组成人员如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 周润书 李迪、杨双保 提名委员会 周润书 钟春标、黄代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钟春标 周润书、任俊照 战略委员会 吴丰礼 李迪、朱亮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觉得聘任吴丰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杨双保先生、黄代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永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仍在甄选当中暂未确定,暂时由公司财务总监周永冲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72,467,8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493,565.4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7,974,262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442,089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7,246.7827 万元增加至130,44.2089 万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46.7827 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44.2089 万元。” (二)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7,246.7827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44.2089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第一百三十八条原为:“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原公司章程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都相应修改为:“总裁”、“副总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将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但还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吴丰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10 月出生,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清华大学 EMBA,中专学历。2001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东莞市台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4 年至 2007 年经营东莞市长安拓普塑胶机械经营部;2007 年 6月创办拓斯达制造,并先后担任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吴丰礼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 40.04%的股份。吴丰礼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周润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导师。1985 年 7 月至 1997 年 8月任安徽建筑大学助教、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任会计师,2002 年 8 月至 2006年 1 月任惠州学院讲师、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 年 2 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15 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6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中船公司北海船厂船电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广东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讲师、副教授,1999 年 1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杨双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东莞市台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4 年至 2007 年与吴丰礼先生共同经营东莞市长安拓普塑胶机械经营部,2007 年 6 月与吴丰礼先生共同创办拓斯达制造并先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厂务总监等职务。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杨双保先生持有公司 8.23%的股份。杨双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钟春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广西富川富阳中心学校老师、校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广东旗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钟春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任俊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安徽华贝集团董事长秘书,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上海荣希贸易有限公司员工,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上海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就读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达晨财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6月 4 日任本公司监事,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任俊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俊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黄代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5 月出生,中专学历。2000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东莞市星锐灯饰有限公司,2005 年至 2007 年从事贸易代理工作,2007 年 12 月加盟拓斯达制造任营销总监。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黄代波先生持有公司 6.38%的股份。黄代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朱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先后就任于东北证券、上海宽频科技、华龙证券,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朱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亮先生目前任职单位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兴证战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除前述情况外,朱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周永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 年 12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四川省平昌县笔山区粮油管理站会计,2003 年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等职务,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东莞市鑫成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1 年 11 月加盟拓斯达有限任财务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3%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63.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周永冲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