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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吴丰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双保先生和黄代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永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仍在甄选当中暂未确定,暂时由公司财务总监周永冲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此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署页。)(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周润书、钟春标、李迪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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