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下午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杨晒汝先生、陈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监事吴盛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吴盛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6 日附件: 吴盛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2007年加盟拓斯达制造历任装配员、组长、厂务部主管、出货仓主管、品质主管、监事等职务;201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品质部副经理,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4%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6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2%],吴盛丰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