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吴盛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18 日附件:吴盛丰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 4 月出生,中专学历,2007 年加盟拓斯达制造历任装配员、组长、厂务部主管、出货仓主管、品质主管、监事等职务;201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品质部副经理。吴盛丰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4%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63.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2%],吴盛丰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