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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9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月 17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东莞松山湖凯悦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 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2 人,监事任俊照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吴盛丰先生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于2017年3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晒汝先生、陈轩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杨晒汝先生、陈轩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 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核实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 100%。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18 日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晒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苏州久腾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 年 4 月加盟拓斯达制造历任销售业务员、业务组长、课长、经理、直销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销售总监,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1%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63.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杨晒汝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 2、陈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2 月—2013 年 5 月任职于上海中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3 年 10 月—2014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陈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轩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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