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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上述规定。

根据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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