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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223.50万股调整219.3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1.20万股调整177.00万股。

(6)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2021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2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4.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的预留权益未来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预留权益失效。

(10)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由于3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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