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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10月28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程爵浩先生、陈岗先生、杨振新先生。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8票,其中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已于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8票,其中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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