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2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系《公司章程》的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其他条款不变。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