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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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的金额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含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等)、非融资性保函等,并应银行的要求,拟用土地、房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部分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支付货款、企业日常经营支出、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需求而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一至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的约定为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四、监事会意见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